§4-1  field 與九條公理

實數的加法與乘法遵守哪些基本規則?把規則列成公理之後,哪些熟悉的數系全數過關,哪些少了關鍵的一條?

為什麼要立公理

一副西洋棋下到一半,騎士掉進沙發底下找不到了。隨手拿一枚瓶蓋放上棋盤,棋局照常進行——只要大家同意「這枚瓶蓋照騎士的規則走」,它就是騎士。下棋下的從來不是那塊木頭,而是規則。

數學對實數做的正是同一件事。「實數究竟是什麼」可以留給哲學家;這裡要問的是「實數怎麼運算」——把加法與乘法遵守的規則一條一條寫成白紙黑字,之後每個定理都只准引用這些白紙黑字,不准引用「小學學過」。§3 的結尾留了一道問題:ℝ 究竟比 ℚ 多出什麼?要回答它,第一步是把 ℝ 的性質攤開成明文規則。本節先立最熟悉的一批:代數。

兩入一出:binary operation

先說清楚「運算」是什麼。集合 F 上的一個 binary operation(二元運算),是一部兩入一出的機器:吃進 F 的一對成員,吐回 F 的一個成員。正式地說,它是從笛卡兒積 F × F(§1 的 1.9)到 F 的函數(§2 的 2.1);記號上不寫 B(a, b),慣例把機器名夾在兩個輸入中間,寫成 a + b 或 a · b。

定義裡最容易看漏的兩個字是「吐回 F」:結果必須留在同一個集合裡,一步都不准出界。例 1 演示這個要求怎麼淘汰候選人。

F a b + a + b 仍須落回 F 內

這張圖在說 binary operation 的完整要求:兩個輸入來自 F,唯一的輸出也必須落回 F——「不出界」是資格的一部分,不是附贈的美德。

例 1減法在 ℕ 上不是二元運算,在 ℝ 上是
拿最熟悉的減法當試金石:同一部機器,換一個地盤,資格就翻盤。
逐項檢查兩入一出的要求:輸入一對成員,輸出必須存在、唯一、且不出界。
  1. 在 ℕ = {1, 2, 3, ⋯} 上:輸入 (7, 3) 吐回 4,沒問題;可是輸入 (3, 7) 應該吐回 −4,而 −4 ∉ ℕ——機器把成員丟出了界。所以減法不是 ℕ 上的二元運算。
  2. 在 ℝ 上:任兩個實數相減仍是實數,兩入一出全程不出界——減法是 ℝ 上合格的二元運算。但注意它不交換:3 − 5 = −2 而 5 − 3 = 2。「是二元運算」與「性質好」是兩回事。
同一部機器,資格取決於地盤。「不出界」正是稍後每一條公理都默默內建的前提:4.1 說 + 與 · 是 ℝ 上的二元運算,這句話本身就包含「實數加實數還是實數、實數乘實數還是實數」。

官方規則:field 的九條公理(4.1)

規則書正文如下——加法四條、乘法四條,加上一條把兩種運算接起來的分配律。滿足這九條的「集合+兩個二元運算」,抽象代數稱為 field(體);我們對 ℝ 立下的第一批公理,就是「ℝ 是一個 field」。

4.1  ALGEBRAIC PROPERTIES OF ℝ
On the set ℝ of real numbers two binary operations are given, written + and · and called addition and multiplication; they obey:
(A1) a + b = b + a for all a, b in ℝ;
(A2) (a + b) + c = a + (b + c) for all a, b, c in ℝ;
(A3) ℝ holds an element 0 with 0 + a = a and a + 0 = a for every a in ℝ;
(A4) to each a in ℝ corresponds an element −a in ℝ with a + (−a) = 0 and (−a) + a = 0;
(M1) a · b = b · a for all a, b in ℝ;
(M2) (a · b) · c = a · (b · c) for all a, b, c in ℝ;
(M3) the element 1 of ℝ differs from 0 and satisfies 1 · a = a and a · 1 = a for every a in ℝ;
(M4) to each a ≠ 0 in ℝ corresponds an element 1/a in ℝ with a · (1/a) = 1 and (1/a) · a = 1;
(D) a · (b + c) = (a · b) + (a · c) and (b + c) · a = (b · a) + (c · a) for all a, b, c in ℝ.
實數集 ℝ 上有加法與乘法兩個二元運算:加法交換(A1)、結合(A2)、有零元 0(A3)、每個成員有加法反元素 −a(A4);乘法交換(M1)、結合(M2)、有異於 0 的單位元素 1(M3)、每個非零成員有倒數 1/a(M4);乘法對加法左右都分配(D)。滿足這九條的結構稱為 field(體)。
正例:ℚ——九條全過,例 2 逐項驗收。反例:ℤ——卡在 M4(2 在 ℤ 裡找不到倒數),例 3 說明。
加法(A1–A4) A1 交換 A2 結合 A3 零元 0 A4 反元素 −a 乘法(M1–M4) M1 交換 M2 結合 M3 單位 1 ≠ 0 M4 倒數(a ≠ 0) D 分配律

這張圖在說九條公理的分工:左右兩塊各自管好自己的運算,彼此互不相識;D 是唯一同時動用 + 與 · 的規則——兩種運算之間僅有的一座橋。之後所有「跨運算」的事實(包括負負得正),推導時都必然經過 D。

逐條讀一遍,有三個值得停留的細節。其一,A 組與 M 組幾乎是鏡像,只差一個例外:M4 把 0 排除在外——0 沒有倒數,理由在 §4-3 會水落石出(0 乘任何數都回到 0,到不了 1)。其二,M3 額外要求 1 ≠ 0:少了這半句,{0} 一個成員自導自演也能湊滿其餘八條,整個體系塌成一個點。其三,D 是唯一的橋——它的分量比外表重得多。

清單不求最省:這九條寫得寬裕而非精簡——例如 A3 的後半句 a + 0 = a,其實由前半句 0 + a = a 配 A1 交換即可推出,A4 與 M3、M4 的後半句同理。公理清單是工作清單,寧可拿取順手,不追求字數最少。

試金石:誰是 field,誰不是

公理立好,拿熟面孔來排隊驗收。ℕ ⊂ ℤ ⊂ ℚ ⊂ ℝ 這串老朋友(§1 掛過牌),一層一層試。

例 2ℚ 是 field:九條全過
有理數帶著自己的加法與乘法應徵。逐條驗到底要做多少工?——比想像少:子集合有繼承的紅利。
驗 + 與 · 是 ℚ 上的二元運算(不出界),再驗九條公理。
  1. 先驗不出界。兩個有理數相加:b/a + d/c = (bc + ad)/(ac),分子分母仍是整數、分母 ac ≠ 0——結果仍是有理數。相乘同理:(b/a) · (d/c) = (bd)/(ac)。數字對照:1/2 + 1/3 = 5/6、(1/2) · (1/3) = 1/6,都沒出界。
  2. 交換、結合、分配(A1、A2、M1、M2、D)不必重驗:因為 ℚ 的成員都是實數,這五條等式在 ℝ 裡對所有實數成立,對 ℚ 的成員當然照樣成立——子集合免費繼承所有「純等式」的規則。
  3. 剩下的是「特定成員在不在籍」:零元 0 = 0/1 ∈ ℚ(A3);單位 1 = 1/1 ∈ ℚ 且 1 ≠ 0(M3);反元素 −(b/a) = (−b)/a ∈ ℚ(A4);倒數——設 b/a ≠ 0,則 b ≠ 0,於是 a/b ∈ ℚ 而且 (b/a) · (a/b) = 1(M4)。四項點名全到。
ℚ 是 field。順帶學到驗收的分工:等式類公理由大集合繼承,真正要驗的只有「不出界」與「特定成員在籍」。這個結論下一篇之後會回頭發酵——ℚ 與 ℝ 都是 field,光憑代數規則分不出它們。
例 3ℤ 與 ℕ 是哪裡出局的
越往內層,缺的規則越多——正好用出局順序把九條公理的層次感摸一遍。
對 ℤ 與 ℕ 各找出第一條過不了的公理,並給出具體的反例成員。
  1. ℤ:加法那邊全過(不出界、有 0、有 −a),乘法的交換結合單位也過;卡在 M4——成員 2 ≠ 0 需要一個 ℤ 裡的倒數,可是 2x = 1 在整數裡無解(0 與 1 之間沒有整數)。一條就夠:ℤ 不是 field。
  2. ℕ = {1, 2, 3, ⋯}:出局得更早——連 A3 的零元都沒有,A4 的 −a 更無從談起(3 的反元素 −3 不在籍)。
出局順序畫出一條升級路線:ℕ 缺零元與反元素,補上它們得到 ℤ;ℤ 缺倒數,補上得到 ℚ——每往外一層,就是替一條過不了的公理補件。field 的門檻一句話:加減乘除四則全程不出界。
ℕ:缺 0 與 −a(A3、A4) ℤ:缺倒數(M4) ℚ:九條全過——field ℝ:field

這張圖在總結例 2 與例 3:由內往外,每跨一層就補齊一條缺件——ℕ 補零元與反元素成 ℤ,ℤ 補倒數成 ℚ;最外兩層 ℚ 與 ℝ 都是 field,代數公理再也分不出它們——分辨的工具要等後面的節補上。

—— 第一階段到此結束 ——

規則立好了:binary operation 是兩入一出且不出界的機器,而 ℝ 帶著九條公理成為 field——加法四條、乘法四條、分配律一座橋。試金石排出了層次:ℕ、ℤ 各缺一批,ℚ 九條全過。下一篇 §4-2 開始收利息:公理只說「存在」零元與反元素,沒說「只有一個」——唯一性得自己證。起來倒杯水、轉轉手腕再回來。